基本概念
通俗地说格式塔就是知觉的最终结果。是我们在心不在焉与没有引入反思的现象学状态时的知觉。格式塔理论(Gestalt)强调经验和行为的整体性,反对当时流行的构造主义元素学说和行为主义“刺激-反应”公式,认为整体不等于部分之和,意识不等于感觉元素的集合,行为不等于反射弧的循环。
产生过程
格式塔
格式塔系德文“Gestalt”的音译,主要指完形,即具有不同部分分离特性的有机整体。将这种整体特性运用到心理学研究中,产生了格式塔心理学,其创始人是韦特墨、考夫卡和苛勒。
20世纪30年代后,他们把格式塔方法具体应用到美学中,与心理的各个过程结合,促进了具有格式塔倾向的美学研究。如把对视觉的研究与对艺术形式的研究结合,视觉成为对视觉对象结构样式整体把握的感觉能力。
“格式塔”(Gestalt)一词具有两种涵义。一种涵义是指形状或形式,亦即物体的性质。例如,用“有角的”或“对称的”这样一些术语来表示物体的一般性质;以示三角形(在几何图形中)或时间序列(在曲调中)的一些特性。在这个意义上说,格式塔意即“形式”。另一种涵义是指一个具体的实体和它具有一种特殊形状或形式的特征。例如,“有角的”或“对称的”是指具体的三角形或曲调,而非第一种涵义那样意指三角形或时间序列的概念,它涉及物体本身,而不是物体的特殊形式,形式只是物体的属性之一。在这个意义上说,格式塔即任何分离的整体。
格式塔这个术语起始于视觉领域的研究,但它又不限于视觉领域,甚至不限于整个感觉领域,其应用范围远远超过感觉经验的限度。苛勒认为,形状意义上的“格式塔”已不再是格式塔心理学家们的注意中心;根据这个概念的功能定义,它可以包括学习、回忆、志向、情绪、思维、运动等等过程。广义地说,格式塔心理学家们用格式塔这个术语研究心理学的整个领域。
格式塔主义
格式塔主义是二十世纪初在德国出现的反对冯特构造主义的一个学派。诞生于1912年,“格式塔”是德文“Gestalt”一词的音译,意思为“形式”、“形状”,在心理学中用这个词表示的是任何一种被分离的整体。格式塔也被译为完形心理学。
格式塔派认为,人的心理意识活动都是先验的“完形”,即“具有内在规律的完整的历程”,是先于人的经验而存在的,是人的经验的先决条件。人所知觉的外界事物和运动都是完形的作用。人和动物的智慧行为是一种新完形的突然出现,叫做“顿悟”。
该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是魏特墨(1880~1934)、柯勒(1887~1967)和考夫卡(1886~1941)。魏特墨的主要观点:似动现象的视知觉问题实验研究,他认为似动现象就是一个格式塔,在心理现象上整体不等于部分之和,整体的性质不存在于它的部分之中,而存在于整体之中。考夫卡的主要观点:认为心理学的任务是研究行为与心理物理场的因果关系,所谓心理物理场含有自我和环境的两极性,而这两极性的每一部分都有自己的结构。他把环境分为地理环境,即外部实际的环境;行为的环境,即个人心目中的环境。行为产生于行为的环境。
格式塔心理学:
格式塔心理学诞生于1912年。它强调经验和行为的整体性,反对当时流行的构造主义元素学说和行为主义“刺激-反应”公式,认为整体不等于部分之和,意识不等于感觉元素的集合,行为不等于反射弧的循环。
格式塔心理学创始人主张格式塔效应的普遍有效性,认为可以被应用于心理学、哲学、美学和科学的任何领域。主张研究应从整体出发,考察以便理解部分。
格式塔心理学这一流派不像机能主义或行为主义那样明确地表示出它的性质。综合上述两种涵义,它似乎意指物体及其形式和特征,但是,它不能译为“structure”(结构或构造)。考夫卡曾指出:“这个名词不得译为英文structure,因为构造主义和机能主义争论的结果,structure在英美心理学界已得到了很明确而很不同的含义了。”因此,考夫卡采用了E.B.铁钦纳(E.B.Titchener)对structure的译文“configuration”,中文译为“完形”。所以,在我国,格式塔心理学又译为完形心理学。
19世纪末,以冯特(W.Wundt)为代表的心理学家倡导了构造主义心理学,提出了格式塔心理学家称之为“束捆假设”(bun-dle hypothesis)的元素说,认为复杂的知觉是简单感觉的束捆,意识经验是各种简单元素的群集。正如R.S.伍德沃斯(R.S.Woodworth)所说,1912年对于心理学的旧理论来说,是一个烦恼的年头:行为主义在美国对构造主义发起猛烈抨击,与此同时,格式塔心理学在德国对构造主义进行讨伐。开始时,这两种运动都反对构造主义的元素学说,后来,两者逐渐互相对立起来。它们的根本分歧在于:前者完全拒绝讨论意识,甚至不承认意识的存在;后者则承认意识的价值,只不过不同意把意识分解为元素。
格式塔心理学把构造主义的元素说讥称为“砖块和灰泥心理学”,说它用联想过程的灰泥把元素的砖块粘合起来,借以垒成构造主义的大厦。问题在于:一个人往窗外观望,他看到的是树木、天空、建筑,还是组成这些物体的各种感觉素质,例如亮度、色调等等。如果是前者,则构造主义的大厦就会倒塌。G.A.米勒(G.A.Miller)曾举过一个有趣的例子,用以说明当时格式塔心理学的声势和构造主义的困境:当你走进心理学实验室,一个构造主义心理学家问你,你在桌子上看见了什么。
“一本书”
“不错,当然是一本书。”“可是,你‘真正’看见了什么?”
“你说的是什么意思?我‘真正’看见什么?我不是已经告诉你了,我看见一本书,一本包着红色封套的书。”
“对了,你要对我尽可能明确地描述它。”
“按你的意思,它不是一本书?那是什么?”
“是的,它是一本书,我只要你把能看到的东西严格地向我描述出来。”
“这本书的封面看来好像是一个暗红色的平行四边形。”
“对了,对了,你在平行四边形上看到了暗红色。还有别的吗?”
“在它下面有一条灰白色的边,再下面是一条暗红色的细线,细线下面是桌子,周围是一些闪烁着淡褐色的杂色条纹。”
“谢谢你,你帮助我再一次证明了我的知觉原理。你看见的是颜色而不是物体,你之所以认为它是一本书,是因为它不是别的什么东西,而仅仅是感觉元素的复合物。”
那么,你究竟真正看到了什么?格式塔心理学家出来说话了:“任何一个蠢人都知道,‘书’是最初立即直接得到的不容置疑的知觉事实!至于那种把知觉还原为感觉,不是别的什么东西,只是一种智力游戏。任何人在应该看见书的地方,却看到一些暗红色的斑点,那么这个人就是一个病人。”
在格式塔心理学家看来,知觉到的东西要大于眼睛见到的东西;任何一种经验的现象,其中的每一成分都牵连到其他成分,每一成分之所以有其特性,是因为它与其他部分具有关系。由此构成的整体,并不决定于其个别的元素,而局部过程却取决于整体的内在特性。完整的现象具有它本身的完整特性,它既不能分解为简单的元素,它的特性又不包含于元素之内。
格式塔心理学的理论核心是整体决定部分的性质,部分依从于整体。他们通过实验的方式证明感知运动不等于实际运动,也不等于若干的单一刺激,而是与交互作用的刺激网络相关,整体不等于各部分简单相加之和。
格式塔心理学为社会心理学、美学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曾在西方心理学界引起很大的轰动。如今格式塔方法已渗入许多领域的研究方法,但学说内部仍有很多关于结构的基本问题没有彻底解决,因此学说现仍在不断修正改进之中,格式塔对西方文艺界、美学界的影响延续至今,如美国美学家安海姆曾将格式塔方法应用到艺术研究中,取得了丰硕成果。奥地利理论家埃伦茨韦格和美国音乐家迈耶也成功地应用了这一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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